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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喀署办发[2011]81号 【发布部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1.07.04 【实施日期】2011.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喀署办发[201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行署决定将喀什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喀什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勇智 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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