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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方远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有关
收费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郑州市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06.10.13
• 【字 号】郑价费函[2006]84号 • 【施行日期】2006.10.1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方远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问
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84号)
郑州方远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请示》(郑方远[2006]29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对你校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三年制中专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一年制中专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以上收费试行期一年。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学校收费公示工作。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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