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制度规范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

2023-01-04 21:09:1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出台制度规范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欢迎阅读!
线索,出台,强化,规范,制度
出台制度规范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

作者:黄毅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9年第24

近日,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联合公安分局出台《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案件协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问题线索台账管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核查反馈、同步介入等机制,切实形成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的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开展。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需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确保所有线索底数清、情况明。畅通双向移送线索,公安机关在核查涉黑涉恶问题过程中,若发现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等问题,应及时报成都高新区扫黑办移送纪工委监察工委;全区各纪检监察机关若收到或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应当报纪工委监察工委通过扫黑办移送公安机关。为确保问题线索快速反馈、及时有序,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线索后需即时组织核查,在查办结束后7工作日内向对方反馈相关情;若线索查实成案,查办机关应在结案后15工作日内,向移送机关报送结案报告或相关情况。同时,纪工委监察工委和公安分局建立线索、案件查办沟通协作机制,由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分局纪检组、刑侦署具体负责,对线索、案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对进度,对办结线索、案件即时销账。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敗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需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的,纪工委监察工委和公安分局通过沟通协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人员协调安排,取证同步,审讯协作,使扫黑除恶和打击保护伞协调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等部门累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8件,纪检监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6件。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11人,保护伞问题22人,追责问责29人。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OmkG.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