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修建商务道路的节税方案

2022-10-15 01:45:2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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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修建商务道路的节税方案

企业修建商务道路的节税方案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需要运输物资,利用周边地区的乡镇道路运输物资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一些偏远乡村的企业。物资外运的道路往往比较简陋,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便。因此,一些企业与地方当局谈判并达成默契。企业以赞助的形式帮助地方当局修路,建成的道路在未来道路建设完成后可以一起使用。这种通过赞助修路的现象在现实中相当普遍。

赞助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采取赞助的形式,帮助地方当局修路。虽然达到了共同使用、互利共赢的目的,但企业以赞助的形式缴纳道路建设资金是极其不利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费用:赞助费用,企业赞助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不予扣除,必然不会减轻企业的税负。

企业之所以不能税前扣除这些道路建设费用,是因为这部分资本性支出没有形成企业的资产。虽然企业也可以使用修建的道路,这似乎与企业的经营有一定的关系,但从税法的角度来看,道路的所有权不属于企业,这些赞助费用仍然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因此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些道路建设费用。

优化合作方式实现税前扣除

企业要想在税前扣除这些费用,就必须放弃以赞助的形式修路。而是应该和其他建设者协商,采取更优惠的方案修路:首先,企业可以用有限的资金在一定的路段独立修路,让企业对自己修建的路段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然后企业最终可以将修路的费用X计入固定资产,再通过年度折旧扣除税前费用;第二,通过共投资共同修路,企业可以成为共同修路的发起人之一,让企业对建成的道路拥有一定的份额,企业最终将修路的支出X计入固定资产,再通过年度折旧扣除税前发生的费用。

这样规划道路建设支出,一是可以避免赞助支出的属性,避免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赞助支出的问题;二是企业修建的道路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此修建道路发生的支出可以资本化,然后每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最终X可以根据折旧年限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有修建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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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第三,未来道路在使用的时候,会不定期的对道路进行维修,所以企业未来可能会产生道路维护的支出。如果一开始是以赞助的形式修建道路,那么道路维护的费用仍然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道路是独立修建的,这些道路将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一旦企业未来需要再次修路,支出将不再是赞助的形式,而是属于固定资产的正常维护。

案例:

某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开采铁矿石。由于矿区深山老林,山路崎岖,交通极为不便,严重影响企业发货。于是在xx3月,企业与当地xx镇协商,xx镇负责修建出山公路。企业赞助100万元,其余由xx镇出资。该道路于xx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然后在20135月,企业结清xx年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增加捐赠支出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但如果企业一开始没有通过捐赠的方式修路,而是由企业出资100万元独立负责修建一定长度的道路,其余道路由xx镇修建,那么企业修建的道路可以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企业每年可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X最终可以根据折旧年限扣除企业所得税前修建道路的所有费用,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整体企业所得税可以减少25万元。

同样,道路建设也从赞助变成了自建。只要企业控制好道路建设的长度,乎不会影响资金的支出总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企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拥有所有权。这些固定资产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与收入相关的实际合理支出》第八条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在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x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是正当、合理、合法的,以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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