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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产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以“法律十产业”产教融合为视角,探讨民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中法学案例教学在法律职业核心素养培养的实现途径,分析应用型民力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的特色模式,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内涵式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产教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 一、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多次以《深化产教融合等若干意见》等形式积极倡导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深化法学领域产教融合,促进法律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法律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改革法学教育教学,促进法学教育链、复合型法律人才链与市场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时代下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内涵式发展向纵深迈进,应当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条主线,调整专业设置、优化学科建设。有利于树立“法律+产业”产教融合教育教学新理念,有利于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法律教育,有利于培养“产业需求侧定制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学校层面来看,在具体法学人才的培育过程中多围绕甲乙丙来举例进行展开,但“举例教学”不等于“案例教学”,更不等于“判决书案例教学”。在课时设置方面,應用法学课程的课时不足,无法有效地开展案例教学。从教学过程来看,传统的讲授“法学体系”基础知识的教
学方式仍然占据主流,此所谓“授之以鱼”,但引导学生主动思考、主动检索法律信息的所谓“授之以渔”的实践教育新理念还远未形成制度化的教学新常态。多数教师们倾向于选择最节约精力的教学方式,通常来说就是讲授方式。
其次,教育部实施的卓越人才方案,仅就选取实力雄厚的老牌法学院进行教育改革,而绝大部分院校基于教育对象基础的特殊性,在培养方案设置上欠缺法学方法的课程,即便开设法学方法论课程也是就方法论谈方法论,与实体法或者程序法的实务运用脱节。
此外,从教学的效果来看,现行案例教学法基本上是一种变相的讲授式教学法,教师统一安排教学,缺乏学生的参与互动。并未根据学生目标不用,其对学习方式的要求进行分类,应当区别化训练,如可以将学生分为“实务应用型”与“理论思辨型”“就业派”与“考试派”等。这样可以合理安排理论讲授与案例训练。“实践教学不等于实地教学。”应当走出一谈实践教学就要走出课堂、走人公检法的旧思维,应该思考教学实践的展开方式,如民事判决书进课堂的方式,依据何种标准评价民事判决书案例教学的效果。
三、完善“法律+产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首先,在产教融合视域下,培养法学职业案例分析核心素养,积极探索“产业需求定制型”法律教育教学改革。分析一二三产业对法律人才培养的不同需求,归纳总结共同的产业需求有两点:一是合规发展,二是依法解决纠纷。注重产业的不同需求与教学过程评价、教学结果评价机制的对接。完善应用型课程体系、交叉协同课程群、实务需求导向的教学设计。
其次,产教融合视域下倡导建立“非讼民法”与“民诉民法”协同教育教学模式。在产教融合中将相关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伦理相结合,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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