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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北京市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京社保发[2011]5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1.08.22 【实施日期】2011.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1〕51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京政发〔2010〕3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和《关于做好本市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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