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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的理念与师德
(一)早期教育
关于早期教育定义,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早期教养简称早教,是指从新生儿到学龄前儿童,根据小儿神经心理发育特点,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教育,早期开发智力,促进小儿神经心理发育。从狭义来说,早教是指3岁(或5岁)以前进行早期智力的培训和开发。[5]此外,董素芳认为早期教育和服务除了教育,还包括保健和保育两方面,我们称之为“儿童早期教育与关心(ECEC)”,简称“早期教养”。[6]
(二)早教教师的专业素养
各行各业对不同的从业者有不同的专业素养要求。目前对于我国早教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大一部分早教机构是借鉴《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对早教教师进行招聘、考核的。[7]袁丽娟围绕《专业标准》从三个维度对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进行了阐述。专业理念与师德: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幼儿保育和教育的行为态度和个人修养与行为;专业知识:幼儿发展和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和通识性教育;专业能力: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指导与支持、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和反思与发展。[8]
全美幼儿教育协会是美国幼教领域最大的民间教育组织。它在“发展适宜性教育实践指导”中列出了婴幼儿保教人员应该具备的
核心知识,其中包括儿童发展与学习;儿童个体的优势、兴趣、学习方法;儿童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等。[9]全美36州建立了婴幼儿教师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标准(CoreKnowledgeandCompetencies,CKCs)。这些标准不仅为美国保教服务提供了基础,也给我国早教教师专业素养培训提供了经验启示。
二、早教教师专业素养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80后”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重视和二孩政策的开放,早教机构日渐兴盛。目前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早教机构的主管部门、相应的职能部门及其职责。对于0~3岁早教机构的教师资质也没有统一规定。通过查阅文献,对某些国内早教机构教师素质研究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王福兰对太原0~3岁早期教育师资队伍调查研究显示:早教教师中,中专和专科学历占70%;幼儿教育与学前教育专业只占约1/3.早教教师队伍学历低,专业化程度不高。[10]
牛翠平通过对南京市早教教师队伍的调查总结出:教师以大专以上学历为主,只有小部分教师具有教育或者学前教育专业背景;31.25%的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40.24%的教师获得了育婴师资格证。资格认证类型虽多,但早教教师任职资格没有统一标准,其权威性还有待提高。[11]
从底会娟对石家庄市早教机构教师素质现状的调查结果分析来看,该地区早教教师学历以大中专为主,本科和研究生比例所占比例小;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占29%,早教教师专业化水平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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