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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
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之前,各党(工)委要将发展党员材料上报组织部组织科分包同志进行审阅,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必须由个人和上级党组织填写,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工整,统一用钢笔、水笔填写,不准缺漏项、不得有涂改现象。第一页照片要求:必须为1寸红底免冠近期照片;
2、新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经组织委员签名同意后,与入党材料一并上报组织部组织科,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科公共邮箱;
3、入党申请书必须手写,不能打印,不能用圆珠笔书写; 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议记录要显示确定***同志(一般为2名正式党员)为***同志的培养人;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的现场照片(2张)。照片要求:5寸彩照(不能打印),两张照片分别显示拟确定人选作自我工作、学习汇报的镜头和票决投票现场的镜头;
6、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议记录(参加培训班满一年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显示确定***同志(2名以上正式党员)为***同志的入党介绍人;
7、政审材料要求:凡在登记表中填写的所有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都要进行政审,一人一政审,必须加盖支部章;
8、认真填写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统计表,并于11月20日(星期二)前上报组织部组织科。(详见附件)
中共魏都区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
2012年下半年拟发展和转正党员统计表
党(工)委
拟发展
拟转正
拟确定票决观摩点 (时间、地点、人数)
党员数(名) 党员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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