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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作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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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作的原理
原理“通常指某一领域、部门或科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据此,管理原理就是对管理过程基本规律的一种理论括,使之成为概念,用以指导日常的管理工作。对原理的运用应结合当时地的实际情况,计划工作作为一种基本的管理职能活动,也有自己的规律自然也应有自己的原理。计划工作的主要原理有:限定因素原理、许诺原理、灵活性原理和改变航道原理。 一、限定因素原理。
所谓限定因素,是指妨碍组织目标实现的因素,也就是说,在其他因不变的情况下,仅仅改变这些因素,就可以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程度。限因素原理可以表述如下:主管人员越是能够了解对达到目标起主要限制作的因素,就越能够有针对性地、有效地拟定各种行动方案。限定因素原理时又被形象地称作“木桶原理”。其含义是木桶能盛多少水,取决于桶壁最短的那块木板条。限定因素原理表明,主管人员在制定计划时,必须全找出影响计划目标实现的主要限定因素或战略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毛泽东同志曾在《矛盾论》中用哲学的语言说明了相同的道理。他指出: “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的则处于次要的和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 抓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二、许诺原理。
在计划工作中选择合理的期限应当有某些规律可循。许诺原理可以表为:任何一项计划都是对完成各项工作所做出的许诺,因而,许诺越大,现许诺的时间就越长,实现许诺的可能性就越小。这一原理涉及计划期限问题。一般来说,经济上的考虑影响到计划期限的选择。由于计划工作和所依据的预测工作是很费钱的,所以,如果在经济上不合算的话,就不应把计划期限定得太长。当然短期计划也有风险,那么合理的计划期限如何定呢?关于合理的计划期限的确定问题体现在“许诺原理”上,即合理计工作要确定一个未来的时期,这个时期的长短取决于实现决策中所许诺的务所必需的时间。例如,由于出现了意料之外的原材料大幅度涨价,某企为了保证实现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利润目标,需要补充制定一个增加销售收入的计划,那么这个计划的期限至少要多长时间呢?这个计划至少要在一年中的什么时间以前制定并实施才能确保实现呢根据许诺原理,该计划期主要取决于从增加订货到最后实现销售收入的最短周期。对于该企业来说从接收订单、签订合同到完成工程图设计,一般要二个月的时间。进行生准备、投产、到出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也为二个月。商品通过铁路发运,个发运过程的延续时间均为半个月左右,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以上,而有逐渐延长的趋势。因此,计划期限应定为半年,也就是说,计划工作的始时间至少要在六月底以前。这也是为什么该企业每年要在六月底以前审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的原因。这项工作已成为一项惯例。
按照许诺原理,计划必须有期限要求,事实上,对于大多数情况来说完成期限往往是对计划的最严厉的要求,此外,必须合理地确定计划期限并且不应随意缩短计划期限,再有,每项计划的许诺不能太多,因为许诺(务)越多,则计划时间越长。如果主管人员实现许诺所需的时间长度比他能正确预见的未来期限还要长,如果他不能获得足够的资源,使计划具有够的灵活性,那么他就应当断然地减少许诺,或是将他所许诺的期限缩短。 例如,他所许诺的如果是一项投资的话,他就应当采取加速折旧提存等措使投资的回收期限缩短,以减少风险。
三、灵活性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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