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2023-02-24 02:09: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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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 知丁

日期:




Xxx医院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医疗用消毒剂和所用的试剂应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其它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

2. 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采购人员任职依据规定要求应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为2 年,最多不应超过3 年。

3. 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院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4. 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5. 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

6. 凡临床需要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

7. 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8. 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临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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