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及体会

2022-10-31 21:20:2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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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顾问业务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首要业务,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又是法律顾问业务中的重中之重。十八大以后,普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已有不同级别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同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结合半年多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谈谈政府法律问的工作内容及个人体会。

一、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内容

1、参与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论证

20153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改了《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的人大以地方立法权。虽然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仅限于“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但由于立法的起草及可行性分析等基础工作大多要由政府部门来完成,因此地方立法少不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以有效防范违反“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情况的出现,但目前律师参与程序有限,主要是对草案提出法律意见。例如《威海市居民养老保险条例》



2、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20155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新增了对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行政相对人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防止“红头文件”被确认违法,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时参与“把关”防止内容违法或者与法律法规冲突。

3、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个法定步骤,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参谋,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作用不可或缺。此外,律师参与风险评估的工作也会逐步增加。

4、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愈加普遍,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将大量增加,并且当事人申请人进行公开审理的比例也在增加。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复议委员会的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的讨论和裁决;二是作为行政机关的代理人参加案件处理。无论从哪个角度参与,律师在这方面的工作都将大量增加。目前多数行政复议的案子交由法律顾问处理,最后法制办审查无误后,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参与接待来信来访和陪同领导“下访”




近年来“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比较普遍,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国家对此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对信访案件的处理进行分流。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也已成常态。除了参与“接访”外,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陪同领导“下访”,就地听取群众意见,就地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也已成为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而逐步推广。

6、参与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社会公共事件

近年来各地因重大投资和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引发了一些群体事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律师熟悉法律,了解民意“接地气”,有处理纠纷的经验,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往往能够起到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有效地平息和化解矛盾。

总之,当前,律师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均在不断发展,需要不断适应和提高参与能力。

二、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几点体会

随着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新情况不断扩展,以及对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要求的不断提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需要以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来应对新常态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新需要。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某一行政法领域的行家,例如行政复议、土地征收等,常年接触这一领域的业务,并不断参加学习培训,而律师则在民商法领域和诉讼经验方面比他们有优势。律师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首先自己要充好电。一要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法律顾问主要涉及行政法,而行政法纷繁复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等。二要学好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文件。这些内容是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时需要掌握和运用的。学习行政管理知识。四要学习地方立法方面的知识,以适应参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工作的需要。此外,顾问律师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参与政府法律顾问的交流学习活动

2、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

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应依照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展咨询、审查、代理工作以及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定位,是“法律参谋”和“助手”。因此,顾问律师应当明确职责,勤勉履职。既不能顾而不问、疏于履职,也不能越俎代庖、超越职责。二要明确工作思路。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应有别于政府内部的法制工作人员,也应有别于企业等其他类别的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查时,顾问律师既要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又要以法律专家和社会监督者的身份,行政管理相对人角度来考虑问题,在代理政府参与诉讼、调解、仲裁和处理重大公共事件时,顾问律师不能混同于一般的代理人,既要尊重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也要尊重无充分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以维护政府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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