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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
工作规程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加强我市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加快我市教育智库建设,推进教育转型发展,提高全市教育教育科研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术精良、结构合理的教科研队伍,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工作职责
兼职教研员是全市各个学科教学的骨干;兼职教研员是教研、教改的带头人,兼职教研员要按照教科所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配合、协调教科所搞好以下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培训和教学服务工作:
1.了解本学科教师教学现状,研究教育教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每学年形成1篇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2.检查指导教学工作,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评课不少于10节,发现本学科教学中的经验及问题,及时反馈给教育科学研究所。培养2—3名青年教学骨干,带头搞好观摩课、示范课,每学年在区域教学研讨会上执教或指导1节以上观摩课并作点评。
3.加强学科试题研究,开发、指导作业设计、参与命题,检查与阅卷、统计工作,并协助专职教研员做好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每学期至少编制完成本学科试题一套。
4.承担相关培训任务,每学年围绕各学段工作举办联合教研,开展专题研讨会、市级联考和高考的试题质量分析报告会,开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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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会诊及经验交流等不少于1次。
5.承担校级以上教科研活动,力争取得成果并进行推广。每年有1篇以上教学论文或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奖。
6.按时参加教研所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体活动,及时传递教研信息,
完成教研所安排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管理
1.兼职教研员以学校管理为主,市教科所管理为辅。学校对兼职员的教研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适当减少工作量,承担学科教研工作任务的时间,按其任职学校同科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四分之一计入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2.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聘任证书,实行三年一聘。任期结束召开表彰大会,为优秀教研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成集,在教科所公众号上进行专题报道。续聘期1~3届,保证每届有新教师补充。
3.建立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工作登记和考核,收集教学成绩、教研成果等方面的材料,作为评优和下一期续任依据,对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若兼职教研员不作为、乱作为或考评不合格者,聘任期内可以解聘。任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评不合格:(1)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市教科所组织的教研活动的;(2)在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考试、竞赛评比等活动中存在泄密、作弊、失职等行为的;(3)其他不符合教研员要求的问题的。
4.以学科为单位每学期定期召开兼职教研员会议,研究学科教研工作,承担学科任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搭建工作平台,提供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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