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待遇报销所需资料(单位及员工告知版)

2023-01-07 11:56:3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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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一、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医保手册、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医院住院部提供)、费用明细发票及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分娩3个月前提交《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选定的分娩医院和当地医保机构盖章后原件、生育证原件、医保手册原件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异地生育备案者,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本人承担)费用报销时间是自分娩之日至8个半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中异地生育的原因只能填以下三个:第一是异地安置人员(土木公司未办理),第二是公派出差,第三是探亲。

二、终止妊娠(门诊400元、住院1000元)、上环和取环(各10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

三、正常生育申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医保手册、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津贴在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分娩之日至8个半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四、终止妊娠申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医保手册(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诊断证明(医院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

正常生育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90天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终止妊娠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注意: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少一个月的产假和生育津贴。



五、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所需资料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必须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女方无工作经济收入证明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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