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国交换生管理规定

2023-04-28 05:39: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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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国交换生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学校的国际化工程总体目标,深化和拓展学校与国(境)高校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实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对外交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海外交换学习任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条件

第一条 统招生。年龄须在周岁以上。交换期间为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研究年级及以上(研一上学期可申请研一下学期项目)。

第二条 在我校期间成绩优良,不低于。可申请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的项目不低于或平均分不低于。

第三条 外语水平达到接收院校入学要求以及签证要求,可申请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的项目,托福不低于分,雅思不低于分,小语种不低于。

第四条 境外学习计划符合本人培养方案,两校课程能够较好替代,不影响在我校的教务安排。

第五条 遵纪守法,在我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六条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第七条 对前往学校(地理位置、交通情况、优势专业、衣食住行等)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学业规划。有关海外学校情况,请参考本网站及各校官网。

第八条 个人经济条件能够负担因出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父母或其监护人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同意并支持其申请。

二、管理体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本科教案工作和主管外事工作校领导共同管理交换生出国学习工作。院系、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教务处、学工部根据其不同职能协调处理有关具体问题。

第十一条 申报审批程序

. 在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网站下载区下载“学生交换访问项目申请表电子版” . 教务处“学分置换申请表”或研究生部“学籍异动申请表”(如需休学) . 填写上表并将中、英文成绩单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及在读证明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及其他所需资料发至邮箱。

. 学院进行遴选,将推荐名单报到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

.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进行复核,如需要,将组织面试面试通知下达到申请人本人)

.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在中心网站公布项目录取名单

.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通知被录取人查看网站上所列的国(境)外院校的申请材料清单并于规定日期上交所有申请材料。

. 申请人将国(境)外院校要求的申请材料上交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通过国际交流中心发往国(境)外

. 部分项目需要进行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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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通知被录取人领取入学通知书等签证所需材料并通知学生提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出境申报表”

. 学生在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指导下办理签证、保险、体检、机票、住宿申请 . 通知国(境)外院校抵达时间 第十二条 学籍管理须按照学工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分兑换须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交换费用

第十四条 交换生是通过两校签署正式协议达成的学生交换项目,在双方名额对等的原则下,交换生学费互免。

第十五条 其他费用,例如往返机票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旅行费及其他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监控评估

第十六条 交换生必须按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及院系的要求,定期汇报学习进行情况。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和院系应及时交流学生在国(境)外的相关情况。

第十七条 若派出学生在交换期间因故需中途终止交换培养计划,必须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归校。

第十八条 学生回国后须到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报到并及时提交《出国交换生信息反馈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



年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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