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讲课的开场白

2022-11-10 05:12:2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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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讲课的开场白



我们今天所讲的题目是《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抛开这个题目的其他内容,先来看看法律两个字。我不知道各位对于法律这个词汇有什么样的理解和观点,但是我可以讲述一下我个人的一点经历。我记得我高中毕业,刚刚填报完高考志愿,有一天我的一位叔叔问我报考的什么志愿,我说报得法律专业,他非常兴奋得告诉我,学法律啊,学法律可以带着大盖帽,拎着驳壳枪,开着三轮摩托,拿着绳子想逮谁就逮谁。我当时听了,真的是心潮澎湃。因为在高中时代,我还是属于那种比较善良的青年,所以经常受到一些比较不善良青年的欺负,所以我就想,等我学了法律,老子看谁不顺眼,想毙谁就毙谁。但是上了大学之后,我非常遗憾的发现,老师并没有发绳子,也没有发驳壳枪、大盖帽,当然更谈不上什么三轮摩托。在学了四年的法律后,我忽然惊讶的发现,其实我所学习法律并不等同于传统的习惯的对于法律的认知,我不知道大家现在的对法律理解是否和我未学法律之前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我知道,我们这个国家普通的老百姓可能对于法律、对于法律人有些很深的成见。比方说,我们的圣人孔子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意思就是说,打官司我和别人没什么两样,我的观点是天下没人打官司才好。孔子还说过:“礼


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意思是说,人最可贵的就是以礼相待,和睦相处,自古以来,这才是最好的美德。我们这个社会深深受到孔子这种观点的影响,认为法律是些庸人自扰的东西,认为跟法律打交道的人都是一些无事生非、挑起别人的争斗自己却靠嘴皮子赚钱的人。这也无可厚非,因为我们知道,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培养学生的标准就是要学会怎样才能更有力的攻击别人。可能在很多年前,我们这些法律人就是跟在县太爷的屁股后面做一个刑名师爷,拿着枝笔问道:大人,您看是打三十大板,还是五十大板?然后自己在旁边幸灾乐祸。人们对法律的另外一种普遍的观点就是法律总是包含着一些血腥的暴力的内容,比方说,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比方说法律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刀把子,在座的各位有农村背景的同事都知道,在农村一个人如果接到法院的传票,那简直不得了,那简直是无地自容、有辱家门。大家都认为法律只是对于坏人才适用,好人一般不和法律打交道,除非他碰上了坏人。但是我们知道,所有这些对法律的偏见可能是有点问题,或者说是很严重的问题。我们知道,自从1978年邓小平他老人家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这个社会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我们发现这个社会来越市场化了,过去我们所有的企业都是国家的或者集体的企业,万里江山一片红,但是现在有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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