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转型中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区分的理论探讨

2023-01-03 20:38:3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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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非正式,转型,区分,乡村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区分是古典社会学和现代社会学讨论的重要议题,这种区分对深入认识乡土社会并寻求其发展道路有重要意义,对理解当前乡村社会转型的背景动力和现实实践过程,从正式和非正式两种制度着手解决乡村问题也有重大帮助。 关键词:乡土社会 转型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区分

本文对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内涵做如下界定:正式制度是以明确形式加以确定,并由行为人所在的组织进行监督和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成文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行为规范。非正式制度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与正式制度比较接近的程序和规范,在正式制度无法规定或不适宜规定的场合起作用;一类是社会认可的惯例、习惯和习俗;一类是自我实施的行为,包括自我行为强制、认知规定、道德、价值观念等(刘少杰,2006)。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这种学理上的区分,不仅在社会理论的视野中可以找到其根源,在近百年乡土中国的研究及乡土社会转型的困境中都显示了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社会理论视野中的两种制度

()古典社会理论视野中的两种制度

古典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制度社会事实的形成方式和存在方式,现代社会分工基础上形成的有机团结不仅要有协调分工所必需的个人之间正式的契约关系,而且更要有契约得以形成的普遍道德基础集体意识。从整体看,契约中的非契约关系,经济社会中建构社会道德秩序始终是迪尔凯姆社会理论的核心议题(吉登斯,2007)韦伯从个人的社会行为的角研究制度,认为社会行为的类型既包括习惯、习俗和惯例等非正式制度,也包括大量的在企业、市场、政党、国家中存在的正式制度。马克思从“商品”概念出发,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运行规律,明确提出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等基本概念。卡尔波兰尼还指出非资本主义市场是嵌入性的,市场制度与非市场制度社会经济目标存在很大不同。总之,传统社会学家的制度理论尽管在基本假设和方法论方面存在对立,但在制度理论分析的精髓,实际都包含着两种核心的对立,这种对立既是制度规范的对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某种对立。

()当代社会理论视野中的两种制度

古典社会学家之后,兴起了对行为模式、结构功能、符号象征、社会冲突等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虽没有将制度作为客观的现象去对待,但仍揭示了制度的存在和制度的作用,且在谈到正式制度的同时更强调了大量的非正式制度的内容。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框架(agil)(历山大,2001),布劳在交换理论中提出的维持群体内权力结构的合法化不仅要有科层制,而且还要在群体内部确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的原则,大大丰富了韦伯和迪尔凯姆关于权力或权威合法化概念的内涵。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理论积极研究社会制度变迁,这种制度研究与以前相比,更注重制度的实践性,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出现了含混性综合,哈贝马斯、布迪厄、吉登斯是其突出代表。吉登斯在对制度的定义中,用类似“在社会中历经时空而深层次地沉淀下来”的语言来说明,其意图是在几个意义上避免一种机械观的制度化。其一,在经验情境中的互动系统是一个制度性过程的混合体,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和符号的秩序不能轻易分离。其二,制度与行动者使用并由此再生产的规则和资源相联系,它们并不外在于个体,因为它们是在实际的社会关系中通过不同的规则和资源形成的。其三,所有规则和资源的最基本纬度(意义、统治和合法性)都包含在制度化的过程之中(特纳,2007)吉登斯对制度的规定


鲜明突出了正式和非正式等不同制度类型的含混统一性。

我国乡土社会研究中的制度视域

有学者提出,我国社会学自其发端之日起,就把制度研究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内容,严复、有为、梁启超等前辈学者对制度历史发展中的地位与功能、中国各种社会制度的特点与弊端进行了深入研究,奠定了我国社会制度研究的基础。梁漱溟(2005)文化路向的差异性上揭示了中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认为从组织结构看,中国是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社会,而西方近代形成了个人本位、阶级对立的社会,其原因是“社会秩序的统治力”,此统治力在西方社会是法制,在中国则是礼俗;在此基础上,梁漱溟首先论述了礼俗等非正式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正式制度之间的区别。其次,指出乡村建设的根本――即建设新礼俗。可以看出,梁漱溟从社会性质、组织结构等方面指出了中西方社会的根本不同点,提出乡村建设的目的就是要从中国的旧文化里转变出一个新文化,“只有文化再造才有民族复兴”

制度视角更全面地认识乡土社会研究乡土社会和致力于解决乡土社会问题的当数费孝通。首先,从对乡土社会的认识来看。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核心概,这一概念从此成为理解中国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的最有力的概念,甚至在今天仍影响着我们的观念和行为(马戎,2007)。其次,从对乡土社会研究理论来看。费孝通继承马林诺斯基文化理论,并使之在乡土社会实践研究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谢立中,2007)。从《江村经济到《生育制度》费孝通跳出了马氏将文化分为基本(生物)、派生(社会)、整合(精神)三个层次需要的框框,倾向于将社会看成是一个具有自己独立需要的实体,20世纪末又提出了文化自觉”的概念,而到其晚年更试图突破马氏文化论的客观取向,在《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中提出研究人的精神世界,研究“意会现象”“我”“心”,进行“主体”“主体际”精神世界的探讨。再次,从乡土社会问题的解决模式来看。费孝通报着“志在富民”的志向,一直坚持从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殊性出发,寻找适合中国乡土现代化发展的独特道路。循着这一思路,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又提出了“小城镇建设”“农副互补”城乡协调发展”等乡村工业发展理论。上述可见,费孝通从各个制度层面展示了乡村社会的特殊性,实际上内在包含了乡村问题中正式和非正式制度两个层面。我国社会学前辈对乡土社会的深刻分析对本文有两个重要启示:一是指出了乡土关怀的非正式制度视角是乡土研究的基础。二是指出了乡土文化变迁中两种视角并存及其相互关系,揭示了运用正式和非正式制度两种视角分析问题的必要性、深刻性和丰富性。

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的转型与变迁

()乡村社会转型与变迁的背景

曹锦清(2003)从中国近百年的历史出发,认为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一种“追赶战略”,在近百年的历史中表现了“由观念到实践”的特点。孙立平(2005)在考察中国、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转型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在政体连续性背景下的渐进式改革、权力连续性背景下的精英形成、主导性意识形态连续性背景下的“非正式运作”,并由此得出下述结:由于政体和意识形态是连续的,许多重要的改革和转型过程是使用变通的方式实现的,种“变通”是一种准正式的运作,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正式机构按非正式程序进行的运作。上述学者关于中国社会转型的理论揭示了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乡村社会转型的动力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直是乡村社会研究的基本框架,在这一框架下,对乡村社会转型动力的探讨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国家中心说。认为国家在吸取现代资源,推动现代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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