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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班考级办法(试行)
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完善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本法。
一、 自代课之日起满一学期,每周代课不少于8节,可考初级教师,考核之
后课时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1、成绩合格 8元/节;
2、成绩良好 10元/节;
3、成绩优秀 12元/节。
二、 自代课之日起满一年的初级教师,每周代课不少于12节,可考中、高级
教师,考核根据成绩发放相应标准课时费:
1、中级教师 14元/节;
2、高级教师 16元/节。
备注: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校方可报直营部,申请考核。
考核标准:
理论考试(20分)+实操(50分)+满意度(20分)+干部会打分(10分)=100分
备注:每学期末进行考评,每年两次:初级、中高级理论考核分卷考评。 本试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鸿蒙教育直营部。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鸿蒙教育直营部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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