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家校共育的理念》,欢迎阅读!
家校共育的理念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学校和家庭比作两个“教育者”,认为这两者“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这就提出了“家校共育”的概念,不过仍未形成确切的、被广泛接纳的定义。英语中表达“家校合作”的词最常见的是“home-schoolcooperation”(家校合作),与之相关的词还有“educationintervention”(教育介入)、“parent-teachercollaboration”(家长―教师配合)、“parentinvolvement”(家长参与)等。
在孩子入学之前,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有家庭教育的意识。然而,在孩子入学后,一些家长将教育孩子的任务完全交给了学校、老师,甚至社会。这是不合理的、无用的、无法弥补的。
国外对于家校共育的研究进行的很早,而我国在九十年代开始认识这个问题。教育研究者马忠虎对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问题上有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家校合作,实质上是联合了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家庭和学校相互支持共同努力。这样一来,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得到更多的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家长在养育子女时也能得到更多的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这一观点,慢调了家庭和学校在教育中的平等地位和作用,改变了我国教育界以往一直认为家庭教育从属于学校教育的看法,平衡了家校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调动家庭对其子女教育的积极性,发挥家庭教育的巨大作用。
人的成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综合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因素。英国教育家克拉克特别关注家庭的作用,他认为教育的功能是:“第一个是家庭。家庭存在于所有目的之中,有着最强烈的情感生活。同时,家庭是我们称之为道德之心的价值观和标准体系的创造者。第二个是学校。学校的主要功能是传达家庭不适合传达的思想,即抽象和公正的思想。学生是我唯一能理解的人n与同龄人或上级没有特殊的爱的关系,拥有分配给他的东西,并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学校。另一个是行为或职业。作为社会组织,他们为人们的自我意识和价值意识的提出做出了贡献。"
实际上家校共育的活动是纷繁复杂、多种多样的,美国学者大卫威廉姆斯
(davidwilliams)研究发现,家长在学校中渴望扮演不同的角色,其角色范围可从指导孩子或课堂辅助到参加校委会制定学校规章等。另外两位学者兰根布伦纳(mrlangenbrunner)和索恩伯格(krthornbury)则把参与学校教育过程中的家长角色分为三类。
首先是成为支持者和学习者。参与儿童教育这一角色是传统的家长参与模式,也是最常见的,往往受到教师、家长和学校管理者的青睐。家长在活动中通常也会感到自在,他们的角色不会受到其他人的威胁。这种参与的具体方式包括家长会、家长小报、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咨询、家庭学校书面联系、电话联系、家长个人预约等。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是这些活动的主要特点。参与的目的是学校获得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支持,家长在活动中学习相关的教育理论和方法。
接着是作为学校活动自愿参与者,自愿为学校提供无偿服务。自愿参与的活动范围很广,自愿参与者也不仅仅限于在校学生的家长,可以是其他一些与学校没有家庭联系却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人物。以这种角色身份参与的家长,关注的已不仅只是他自己孩子的教育,学校整体教育事务也已成了他关注的一个部分。但是,以这种身份进行的参与活动对家庭和学校都有较高的要求。家长须有较高
文化素质和修养,即使是某些领域的专家,也应该有更积极参与的愿望;教师或其他全职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合作能力。
除此之外还有作为学校教育决策参与者。家长应参与学校教育决策的全部环节,即决策形成、决策执行和决策监督,美国学者赫斯(kdhess)认为,家长参与决策的理论基础首先是人们对没有参与制定的决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责任感。其次,整理信息、决策、推行的过程本身就具有教育意义,家长、学校相互学习,有益于改进管理技能;再次,家长最了解其孩子所处的家庭环境,也一般最了解孩子的个人情况,因此,必须干预其孩子教育过程的规划。家长参与教育决策可以不仅限于某个学校,其范围可以扩大到地方、甚至国家的教育行政机构,以影响整个教育体制的管理和运行。
然而,对于家长在合作活动中的作用,一种新的观点是将家长视为学校教育者的合作伙伴。这意味着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与学校拥有完全平等的伙伴关系。隆巴纳认为,要建立伙伴关系,我们必须认识到家长有能力帮助学校,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相互支持是一个互利的过程。只有通过这种平等的伙伴关系,家校合作才能达到理想的目的。 对于家校共育的实践,早在九十年代就有了报道。盱眙二中借鉴企事业单位管理经营中签订“共包合同”的措施,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不协调,学生表现又极差的家长签订“共包合同”。使家校教育的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虽然家庭-学校合作已经实践了很长时间,但在我国现阶段,家庭-学校合作仍处于探索和初级阶段。从相关调查可以看出,我国家长与教师在教育观念上仍存在较大差异,家长与教师相互推诿教育责任、共同教育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学校和家庭之间缺乏沟通。此外,中国的教育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教育管理权力的集中和对家长权利缺乏应有的尊重。此外,在我国的师范教育体系和教师培训课程中,缺乏对教师进行家校合作的教育和培训,这使得教师缺乏相应的能力和技能来积极开展家校合作活动。 而家长教育意识不强带来的结果也是有着不少现实例子。我本人班上有位非常调皮的同学,时常中午不回家看其他同学玩游戏,学习态度也很不认真。后来发现家长也并没有很好的教育意识,很多需要家长签字的作业,家长看都不看只是随便签了。这样放纵无所谓的态度,让学生也没有了学习的良好习惯。
还有另一种问题。许多家长也希望参与孩子的教育。然而,在家庭英语教育过程中,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许多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十分迫切。这种紧迫性类似于“鼓励年轻人”,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不是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这种病态的、隔夜的家庭教学方法,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例如,家长热衷于购买参考书,安排大量
额外的家庭作业,聘请导师,以及为学生申请各种补习班,这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在家庭教学模块中,家长是学生学习的监督者。在学校教育模块中,教师是学习的导师,学生是学习的领导者。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很多学生都是被动学习。
为了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家长进行家庭教育体系的健全是非常必要的,从而配合好学校教学的步伐,进行良好的家校协同教育环境的营造,保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统一性,该模块的开展需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家校教育平台体系的健全,确保其内部各个环节的协调,切实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首先为了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继续巩固学校的教育效果,对孩子进行持续教育,家长要积极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这就需要家长多向学校以
教师交流教育方法和手段,甚至建立家长学校有时是必要的。此外,与学校相比,家长对孩子的了解要深刻得多,可以为孩子提供个性化的帮助。这是学校教育的一个困难方面。
基于这些,可以看出家校共育有着相当重要的位置。首先家校共育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教育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主要渠道,家庭是学生接受教育最早,时间最长的场所。因此,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一致和配合,更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其次和谐的家校共育关系可以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家校联系后,能使这一渠道更畅通,学校与家庭教育更有时效性、针对性、目标要求更一致。最后家校共育关系可以使学校充分利用家长这一有力的教育资源去优化、促进学校内外的教育环境,使学生接受的教育更完整。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Hl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