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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男R工配偶 耳
柱名
口社保卡账户
收款
开户名称:
男职工配偶 身份证号
(如需拨付至申请人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的,请确认是否激活)
账户 信息
口参保单位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一、 基本项目(勾选)
生育:口顺产(O单胎、。多胎)
口难产(。单胎、。多胎)
流产:口流产(O未满4个月 O满4个月 □先兆流产治疗(O未满4个月 。满4个 月) 计生手术:口皮埋术 口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口输卵管(输精管)复通□宫内节育器(O 放置、O申报 取出)
项目 二、 生育并发症(勾选)
口妊娠期糖尿病
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口子宫破裂 口母胎血型不合
口葡萄胎
口羊水栓塞(DIC) 口羊膜腔感染综合征 口产褥期乳腺炎
口产后出血(休克)
口异位妊娠
口产褥期感染 口能1±?综合征
医疗票据金额合计
□本市自取
医疗票据张数
办理结果反馈方式 □短信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申报表一式一联,需加盖单位公章,详细说明请阅读背面说明。
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说明
一、 申报条件
(一) 参保职工按时足额缴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二) 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 申报材料
(一) 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津贴,需提供: 1. 《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
2.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 当地
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验原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出生后死亡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验原件; 4.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1份;
5. 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1份,并签署《承诺书》): 6. 女职工生育有并发症,提供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清单,原件1份; 7. 男职工申报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害提供: (1)
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配偶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1份或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 登记配偶参加异地生育保险,但不符合在当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提供配偶所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未
证》,验原件;
(2)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原件1份。
8.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女职工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9. 女职工妊娠期内因先兆流产住院治疗的,提供当次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原件1
份)。
(二) 申报流(引)产医疗费用、津贴,需提供: 1. 《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 2. 结婚证,验原件;
3. 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靖或出院记录,原件1份; 4. 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原件1份;
5.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1份,并签署《承诺书》); 6. 男职工申报配偶流(引)产医疗类用,需提供: (1)
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配偶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1份或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 登记配偶参加异地生育保险,但不符合在当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提供配偶所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未
证》,验原件;
(2)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原件1份。
7. 申报异位妊娠(宫外孕)和葡萄胎医疗费用,提供与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清单,原件1份;
8•领取失业金期间流(引)产的女职工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三) 申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复通)、皮埋术等待遇,需提供: 1. 《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 2. 疾病诊断证明,原件1份;
3.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1份,并签署《承诺书》); 4. 男职工申报配偶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复通)、皮埋术医疗费用,需提供: (1)
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配偶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1份或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 登记配偶参加异地生育保险,但不符合在当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提供配偶所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未
证》,验原件;
(2)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原件1份。
(3) 结婚证,验原件。
5.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女职工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四) 其他材料:
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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