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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比率要求的通告 经学院院务会讨论,并根据我院对2006级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的数据分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结构特点,并考虑检测系统本身的检测情况,现将我院对申请答辩资格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查重比率要求公布如下:
1.、学生正式提交电子档论文后,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查重。
2、首次查重结果的最高比率须低于30%(包括30%),才可参加答辩。 3、首次查重率超过30%,而低于60%(包括60%),需经学院、导师的同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修改并经检测系统二次查重后符合低于30%比率要求,可同意参加答辩。二次查重后若仍不符合要求,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推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4、首次查重率超过60%,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推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若已获学位,事后超过此查重比率(60%),将取消研究生获得的学位。
学生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另外,学院将不再对提交论文进行预查重检测,论文经正式一次性提交检测系统检测后,将根据该次检测结果执行上述办法。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导师与同学之间相互转告。
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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