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22-11-30 11:05:3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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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

发展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教基办[2013]4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 【发布日期】2013.01.11 【实施日期】2013.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教基办〔2013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 》(教基二[2012]4号)(以下简称《指南》)精神,推动我区广大幼儿教师和家长对《指南》的学习贯彻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幼儿园保教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全员培训

各地要依托参加自治区《指南》培训者培训班的教师,聘请疆内外经验丰富的专家共同组成培训队伍, 精心组织,采取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多语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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