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要求

2022-10-12 23:51: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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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要求

毕业论文是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差不多知识和基础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锤炼。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撰写毕业论文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 (一)要求

1.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畴以内,其形式为学术论文。

3.毕业论文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使用正规稿纸,字数许多于6000字,正文前必须附有名目和内容提要(许多于200字),结尾要有引用参考文献。

4我们要切实地作好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记录工作包括毕业论文的布置时刻、指导老师的指导次数及内容、论文的答辩安排及时刻等。

5.毕业论文的答辩评审工作,严禁送人情分,杜绝抄袭现象的发生。以保证开放教育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地进行。 (二)毕业论文档案

1.毕业论文档案包括统一的包装、论文正文、经指导教师审定过的论文初稿等内容,必须反映论文写作的真实过程。

2封面左上角须印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字样。

3.毕业论文制作电子文档。应统一采纳机打形式,A4纸张,封面标题加粗小二楷体字型,正文小四宋体字型。 (三)时刻安排

毕业论文在第五学期末布置,第六学期末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经类会计学专职教师或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其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

2.指导教师只能指导本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


3.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体会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能够依照实际情形酌情安排指导人数。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5.指导每篇论文的时刻原则上不低于10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成绩评定

1.考核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优:(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 2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晰,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4)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良:(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

2)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晰,语言通顺,结构合理。 3)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中:(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专业理论去分析实际问题,中心比较突出。 2)论据较充足,层次较清晰,语言较通顺,结构较合理。 3)答辩中回答问题差不多正确。 及格:(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差不多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 2)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 3)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 4)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


5)答辩中回答问题经提示后差不多正确。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把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

2)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要紧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峻搭配不当。 3)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 4)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

5)在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也应判为不及格。

在上述标准之间者,可依照量化评分标准适当给予“优”、“良”或“中”等成绩。 2.答辩

申请学位者必须参加答辩。其余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然而组织答辩有困难时可抽取一部分毕业论文进行答辩,抽取比例应不低于30%。

毕业论文每个答辩小组由电大会计专职教师和外聘会计学专家等至少三人组成,答辩组长必须持有中央电大和北京工商大学联合颁发的“会计学专业毕业论评审及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并对所签字审定的论文质量负责。指导教师本人指导的学员在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不能任答辩组组长或答辩组成员。 3.成绩评定方法

指导教师应依照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通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依照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形给予评定成绩;成绩由省级电大负责审核,中央电大组织抽查。 (五)学分

毕业论文经审核合格后给予5学分。未完成毕业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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