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条件下军用文书写作的价值与要求

2022-12-25 01:10: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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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写作,军用,信息化,条件,要求
陈宝琳

内容摘要:本文认为信息化条件下的军用公文写作不仅是军队机关干部必须掌握的一门专业技能,而且是军队的精神面貌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体现。由于军用文书具有实用性、专用性和时效性等特点,要求写作者要做到格式专业、规范,内容客观、精炼,语言准确、庄重。 关键词:信息 军用文书 价值 写作

军用文书是军队机关处理日常事务使用的一种文字工具,它是军队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对加强军队机关工作正规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信息化条件下的军院校教育中,强化军用文书写作教学军事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不仅能够引导学员掌握基本的军用文书写作要点,而且能够推动军用文书写作与处理的规范化,进而使之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 .军用文书的概念

军用文书是军队机关为解决实际问题或达到某种目的而写作的一种文章类型,它是军队向各级机关传递管理意图、方法和要求的重要媒介,同时,也是军队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实施日常服务的重要载体。

正确认识军用文书写作的价值意义,既有利于推动军用文书的教学实践,也有利于促进军用文书实际运用的管理建设。 .军用文书写作的价值意义

“阅读与写作”是人类进步的第一文化,它是人类获取知识、开展工作的基础。信息化条件下的新时期军校高等教育决定了学员所学的知识应当面向专业化、能力化和技能化,《军用文书写作》作为一门写作技能学科,是每一个学员必须掌握的一项文字技能,在当下的专业学习,及未来的工作应用范围广泛。我们必须切实认清其学习的重要意义,避免陷入只要掌握了计算机技能就掌握了快捷的写作方法这一认识误区,因为,计算机写作只是快捷的写作工具与传输工具,军用文书写作则关乎格式规范、语言驾驭等学习积累与能力锻炼方面的综合素质养成。

在一定程度上,军用文书写作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是军队机关及个人业务的对外形象,它反映了军队的精神面貌和管理水平。在军用文书的实际写作中,有人认为军用文书无技巧可言,只要遵从其格式规范即可完成常规的写作。事实上,在军用文书写作中,除机关公文具有严格的格式规范外,其他文书类型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我们不仅可以积极探索其写作的常规体例格式,而且在语言特征、行文风格等方面可以进行创造性地“突破”这种突破对于提高实际的工作效率、转变军队的工作作风、密切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都能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它对军队实现公文写作与处理规范化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此外,我们还应当看到,信息化建设语境中,信息技术不仅变革了军事领域中的作战形式,而且能够推动军用文书写作实践不断走向自动化与标准化,它提醒我们:在掌握军用文书写作的基本方法与规范学习过程中,还应该具备积极的写作主体主导意识,我们只有审慎地理解与把握军用文书的价值构成,分析与挖掘军用文书的价值潜能,才能在军队文字工作息化建设中实现与发挥军用文书的价值效应。 .军用文书的特点及写作要求

军用文书写作与一般的文学写作不同。文学写作以审美与趣味为重要功能,在内容上重点关注人的精神与灵魂,在形式上重在创新,不拘一格,这种类型的写作多是超功利性的。而军用文书则不同,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专用性和时效性。实用性是军用文书最大、最本质的特点。军用文书为解决实际问题或达到某种目的而写,这也是其区别于其他文体的主要标志。写一篇请示,是用于请求上级机关指示、批准办理事项的;写一篇总结,是为了自查、指导工作的。军用文书的功能就是实用,凡实用的指向必然要求专一。军用文书的行文对象是非常专一的。如请示主送的机关只能有一个,而且必须是主管的上级机关。所谓时效性,是指


文书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交流,才发生效力,否则就无效。一篇计划必定要在工作动之前完成,否则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命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有延误将受到处罚。至于军事新闻,更是以时效性为第一特征的。信息化条件下,战争的节奏加快,军用文书的时效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军用文书的实用性、专用性和时效性等特点,相对于文学写作而言,其写作也就带有较强的规范性,无论是观点的阐述、材料的组织,还是结构布局、语言使用等,都有特定的要求。

具体来讲,军用文书具有以下特点及写作要求: 第一,军用文书的写作格式要求专业、规范

格式是在长期的写作实践中形成的,逐渐为大家所接受,约定俗成而成为惯用格式。如果格式被法定化、固定化,就成为规范格式。军用文书多数有惯用格式,且相对稳定,这是军用文书特有的属性之一,它使不同的文种便于写作、阅读、承办、归档、查询,利于达到行文的目的。因此,如果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没有经过军用文书写作知识的专业训练,要写好一篇军用文书是比较困难的。

以军队机关公文为例。20061月,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新《条例》是军队各级机关进行公文处理的基本工作依据,它不仅明确认定军队机关公文是一种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而且对军队机关公文格式要素、内容及标识方法、要求等作了科学、合理的规定。由此,我们可知,包括军队机关公文在内的军用文书在写作格式实践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第二,军用文书的写作内容要求客观、精炼。

任何军用文书都是围绕着军队机关施政的某一目的而写作、制发的,因此,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与客观事实的真实性就成为军用文书写作内容的基本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写作事实确凿可信,统计数据准确无误,这是军用文书写作内容的基本要求。

不仅如此,在实际写作中,还要求内容清晰有效、简明扼要,因为,凡是签发的公文,都面对受文者的理解与执行,不便于受文者理解的军用文书,在实际工作中也会影响军队机关发挥施政功能的有效性。

对军用文书写作内容上的要求,在新《条例》中也有明确的体现。新《条例》第四条增补了公文处理工作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求实、精简、高效,它首先强调的就是军用文书写作内容的客观、精炼,因为,“求实”是军用文书写作的首要原则,它有利于遏制少数单位和部门的虚报浮夸现象;“精简”不仅是对发文数量的控制,更是对写作内容注重实效、提高写作质量水平的要求。惟有做到了内容上的客观与精炼,才能进而加快军用公文的运转速度,提高军队机关的工作效率。

第三,军用文书的写作语言要求准确、庄重。

对于一切写作形式而言,文从字顺是基本的写作语言要求。军用文书写作亦是如此。除此之外,军用文书中,很多公文的政策性较强,本身就是政令,因此,在写作语言方面还必须做到准确、庄重。

“准确”是一切优良语言风格的基础。于军用文书写作而言,其准确性体现在用词表义恰当贴切,逻辑严密,防止褒贬失当、模糊歧义。一般来讲,军用文书写作不宜使用夸张、比喻、拟人等文学写作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在写作中力戒华丽辞藻、晦涩难懂,要做到“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鲁迅语),唯此,才能保证写作主旨明确、集中,内容精炼、清晰,具有“可读性”(受文者“读得懂”

“庄重”是要求军用文书写作语言要忠于端庄、持重,因为军用文书多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其用语庄重化是公务活动严肃持重态度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说,在军用公文写作中,不刻意进行形象描写与浪漫抒情,也不追求语言的诙谐幽默,相反,多以典型的书面语和约定俗成


的模式化语言为主,其用语文雅、表意直接、语气坚定、格调严肃,给人以郑重其事的感觉。 要言之,实事求是、立意精辟、短小精悍、准确表达是军用文书写作的基本的要求。准确而熟练地掌握军用文书写作的基本特点及写作要求是每一个军校学员提高军用文书写作水平基本的出发点,只有努力培养这方面的写作素养,才能在军用文书写作真正做到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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