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与登记申请书(所有权转移登记)

2022-09-05 10:32:0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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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与登记申请书(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名称:

受让人 姓名(名称) 证件类型 共有情况 代理人 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

转让人 姓名(名称)

证件类型 共有情况 代理人 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 房屋坐落

□转移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证件号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所占份额: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户籍地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所占份额: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因□买卖(商品房)、□买卖(存量房)、□拍卖、□房改、□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房屋分割(合并)、□以房屋出资入股、□法人或组织分立(合并)、□其他法定情形 ,现申请以上房屋转移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12292条的规定,您在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时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任。登记机构经审核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将不诚信信息提交武汉市个人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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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

转让人(商品房转移登记无需填写)

1、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1、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示?□是□否 □是□否

2、申请人对转让房屋情况是否清楚?□清2、申请登记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 楚□不清楚

3、申请登记房屋登记为共有还是单独所3、现婚姻状况为:□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有? 4、取得房屋时的婚姻状况为:□未婚□已婚□(提示: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离异□丧偶 间所得房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 所有) 其他询问事项: 其他询问事项:(如:询问非本市育龄妇女购房是否办理婚育证明?□是□否) 被询问人 询问人



被询问人 询问时间

1、本人(转让人) 现婚姻状况为: ,取得房屋时的婚姻状况为: (请按上述询问中第34项的内容填写),现承诺本次办理房屋登记提交的相关婚姻状况资料属实。(商品房转移登记无需填写)

2、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受让人(代理人) 转让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日期:



□本人亲自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收件单原件领取)

□现场委托(受托人须持其身份证原件及收件单领取)

本人现委托 (身份证号 )代为领取本次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证书。

委托人:

□委托他人领取

□另行委托

□公证委托(受托人须持其身份证原件、公证委托书、收件单原件领取)

2





□书面委托(受托人须持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收件单原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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