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2023-04-16 10:39:1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聘任,管理办法,西南,岗位,引进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聘任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加快人才引进,保障引进人才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根据《西南大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2012-2020年)》(西校〔2012157号)、《西南大学深化学科专业调整改革建设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西校〔201791号)、《西南大学关于深化教师岗位分类改革,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校〔201792号)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岗位聘任范围

(一)人才引进中“聚贤工程”所包括的市级人才:两江学者、百人计划、特支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巴渝学者。

(二)其他引进人才

1.通过引进人才特别评聘会,引进受聘为我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者。

2.通过“著名学者聘用计划”全职聘用来校工作的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副教授。

第三条 岗位聘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并有充足的经费用于博士研究生培养。

第四条 聘任程序 (一)本人申请

- 1 - / 3


申请人填写《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申请特别聘任博士研究指导教师岗位审核表》,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

(二)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审核

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申请人在该学科领域的学术成果、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做出是否推荐聘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决议。

(三)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依据学科及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及学术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做出是否聘任为博士研究指导教师的决定。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五条 聘任期限及招生

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由各二级单位统筹安排至少一个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第六条 聘期考核

聘任期满,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进行考核。考核条件按照《西南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首次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人才引进中约定完成的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正常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审核;考核不合格者,聘任自动终止。

第七条 其他

- 2 - / 3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C964.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