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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发文](/static/wddqxz/img/rand/big_102.jpg)
发文工作流程
一、承办科室起草文稿。对需要制发的公文,原则上应由分管领导同意,由主办科室拟写初稿。拟稿人按要求拟出文稿后,填写公文签发单,送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送分管领导。涉及其他单位职责或需要其他单位协助方可完成的工作,应组织会签。
二、分管领导审稿。由分管领导对文稿内容进行审改,并在公文签发单上签字后由承办科室将文稿送办公室。
三、办公室审核。主办科室完成公文的拟制和会签并经分管领导审稿后,应提前2天送办公室办理。紧急公文需要当日制发的,主办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办公室搞好衔接,不得将公文直接呈领导签发。办公室对主办科室送来文稿的文字格式及质量进行审核,对代拟公文质量较差,需做较大改动的,由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交主办科室修改。
四、领导审定或签发。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公文初稿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发。需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待会议通过后由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五、编号与登记。领导审定、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编号、登记。
六、校对及印制。公文校对由承办科室负责;局领导亲自草拟的公文由办公室或领导指定的科室负责校对。公文印制由具体承办科室(人员)负责。
七、加盖公章。凡打印发出的文件需加盖印章的,由承办科室送办公室办理。盖章时要严格按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
规定办理,无领导签批的公文不得盖章。
八、归档并分发。公文盖好印章后,由承办科室负责分发,并将底稿和正件2份留办公室存档。需要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发送的,由承办科室将公文电子版及所发送的部门名单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发送;需要邮政寄发的,由承办科室装封后写清收件单位、收件人,由办公室负责挂号发出。需要发送纸质公文的,由承办科室安排专人送达,并做好签收登记。一般情况下,发文时限为5个工作日;属急件范围,应按照公文的紧急程度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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