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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04.10.28 2004.10.28 丽政办发[2004]154号 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4〕1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松材线虫是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寄主植物感染松材线虫病后40天即可死亡。目前,我国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已从华东和华南沿海地区向西南林区腹地和重点风景名胜区扩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02号)精神,为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我市经济和生态建设稳步发展,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市,现就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它具有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等特点,有松树的“癌症”之称,在国内外均被列为重要的植物检疫对象。我市目前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但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我市主要造林绿化树种云南松、华山松等松科植物均为高度感病树种,且气候环境条件适宜松材线虫的生长繁殖,是松材线虫病的易发区。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商品交流日益频繁,人为传播的机率大大增加。一旦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市,将给我市大面积的松林带来毁灭性的灾害,将对我市风景名胜区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切实做好我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对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预防和除治责任
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要尽快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各区、县都要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林业、计划、财政、交通、邮政、电信、工商、质检、城建、公安、外经贸、旅游、电力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防治松材线虫病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制定本行政区的防治预案和除治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各级政府要及时召开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协调会议,通报国内、省内松材线虫病最新疫情动态以及我市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有关部门在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市的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预防和除治工作。
要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明确预防和除治工作的责任,把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林业系统内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 三、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普查和检疫工作
早发现、早治理是成功防治松材线虫病最有效的途径。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预防工作,要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加强培训。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监测预警体系,搞好普查和监测工作,重点区域要坚持常年监测,发现枯死松树,要及时查明原因。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除治工作。
要切实加强检疫工作。当前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的主要原因是人为活动引起的,为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疫区和疫情发生区非法调入松类植物、松材及其制品;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和木材检查站对调入本地的松类植物、松木及其制品(包括各种松质材料)要实施严格复检,特别是对调入市内各旅游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松质包装材料、摩托车包装箱、光缆电缆木质托盘等要加大检查力度,严禁疫木及其制品非法流入我市。 四、增加资金投入,确保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开展
增加投入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关键。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需要较大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经费管理制度,严禁挤占和挪用防治专项资金,以提高森防投资效益。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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