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前沿问题》读书报告》,欢迎阅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前沿问题》读书报告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前沿问题》是山郑尚元撰写,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最新版。本书中,山对社会法发展的历史说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是社 会法定位的关键之所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发展各有其发展的轨道,并基于 人权理论的不断完善,这一理论的提炼对社会法产生根源、基本理念有重要的作 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关系的探讨不仅是两者之间关系的探讨,更是社会法理 论的更深层次的研究。
社会法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证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是社会法定位的 关键之所在。本书认为,“社会法是在国家山消极'守夜人'到积极'行政人' 角色转变过程中,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而产生,随人类'人权’事业发展 而发展”,社会法并不是随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产生而产生的,而是随着经 济的发展,法律的社会化过程中诞生的第三法域。这一点对于理解劳动法和社会 保障法的关系变迁有重要意义。
一、《劳动合同法》制定中的热点问题
1.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理念。大多数学者认为,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 事
合同,双方当事人表面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在具体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 对于强大的用人单位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合同法》应当秉承劳动立法 产生以来的历史传统,旗帜鲜明地保护劳动者权益,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到相 对的实质平等。还郑尚元教授认为,郑尚元教授认为,,劳动关系的和谐是 建立在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的,劳动立法本着保护劳 动者合法权益的理念无可非议,但如果仅仅只注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忽视了用 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就会矫枉过正,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在立法理念上应强调 “在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偏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郑尚元教授认为,郑尚元教授认为,, 应当以
《劳动法》为依据制定《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开宗明义地强调要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宗旨非常明显。因此,《劳动合同法》 也需要秉承这样的精神和宗旨,以《劳动法》作为其立法依据。也郑尚元教授认 为,郑尚元教授认为,,如果以《劳动法》作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 就会出现悖论:《劳动法》作为上位法其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法》;当《劳动合同 法》与《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该以《劳动法》的规定为准。这显然与《劳 动合同法》的宗旨不符。为避免这样的矛盾,在确定《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 时,其语言表述仍需进行斟酌。
3. 劳务派遣制度。针对劳务派遣现象,学者们认为应当严格规范劳务派遣 制度。
郑尚元教授认为,郑尚元教授认为,,应规范劳务派遣单位,严格准 入制度和审查淘汰制度,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中介机构必须严格区别开来,不准 许兼业。郑尚元教
1
授认为,郑尚元教授认为,,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 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要明确期限。也郑尚元教授认为,郑尚元教授认 为,,无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使用单位之间如何协议,劳务派遣职工与非劳 务派遣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一致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使用单位 对所派遣和使用的劳动者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4. 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对策。控制劳动合同的短期化问题是《劳动合同法》 需要
破解的难题之一。简单地规定工作多少年限就必须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并不 能够解决问题,应当从LI就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短期化的基本动因入手,通过加大 用人单位的解雇成本来遏制劳动合同的短期化问题。同时,法律应规定用人单位 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补偿金,期限越短、次数越多支付的越高,同时限制有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以此对劳动合同短期化的趋势予以适当的限制。 二、如何理解社会保障法的前沿现象
1. 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护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郑尚元教授认为, 把社
会保障规定为宪法权利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意义巨大。我国2004 年修改《宪法》时并没有对社会保障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社会保障权是否为 我国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尚不明确。我国应从公民权利与国家义务两方面在宪 法中确认公民的社会保障权。郑尚元教授认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是当 务之急。訂前要考虑山分散立法向相对集中立法发展,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发 展,加快人大统一立法并确定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权限,强化社会保障的执法和 监督,尽快制定以社会保险法为核心的包括社会福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优抚 法等实体法和程序法,最终制定一部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典。
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国现阶段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具有
重要意义:它是国家实现战略U标的关键,能保障我国未来的粮食安全,推 动城市化进程,推动城市和农村同步发展,拉动农村内需发展。我国农村社会保 障制度的缺失是导致农村和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迫切而必要。在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城乡有别的农村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地区有别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强制性的农村社会保障 制度、建立保障农民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 会保障制度。
3. 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由基本医疗保险、新型 农村
合作医疗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多种形式并存的具体保险类 型决定了制度适用的复杂性。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建立适用于全 民的制度,使全体公民在生病的情况下都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当前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立法带有浓厚的地方性特征,如何使千差万别的地方立法具有 可协调性是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存异的基础上,更要注重 适用上的求同。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AOA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