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2023-01-11 23:08:2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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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制度,除了常见的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以外,还有不定时工时制,也叫做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工时制一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哪些?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企业中的


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半年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

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

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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