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2013年6月学位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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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20136月修订)



学位论文质量不仅是衡量学位授予质量的核心指标,也是学位与研究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硕士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研作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原则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本着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学年在春季和夏季毕业研究生中各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结合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工作进行。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论文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结论准确,层次分明,格式规范

(三)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校优秀硕士论文申请者要有显著的科研能力,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发表

申请者作为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包括理学工学医学三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并且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CIEIISTP录(需提交检索报告

人文社科(包括经济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四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SCIAHCIISSHPISTP收录;

增刊、医学类的综述文章不在认定范围之内(被索引论文除外)。已录用论文需提供纸质正式录用通知和编辑部详细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科研获奖

申请者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含1项)以上(国家级奖励所有获奖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7名,省部级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前2名)

3)专利授权

申请者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含1项)以上。






(五)申请校优秀硕士论文需经两位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并且评审成绩均在80分以上,论文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第三条 名额分配

(一)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二)参评名额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单位,严格控制在当年该单位毕业硕士生总数的10%以内。

(三)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如果硕士生在学期间撰写的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被SCIEISSCI检索或获得国家专利,则不占分配名额。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硕士生应至少在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前两周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提出要求进行匿名评审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已经完成的学位论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聘请两位相关领域的校外专家对其论文进行评审。

(二)答辩委员会审理、推荐

评审成绩符合硕士论文申优条件的申请人在答辩前填写《华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登记表》,并上交到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委派至少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该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即可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名额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同意者超过分委员会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且超过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评审、推荐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名额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者超过委员会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且超过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五)公示

评选结果将公示7天。对有争议的学位论文,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委会复议。

第五条 表彰及奖励

(一)学校对获奖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在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颁发“华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给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奖金共计1000元,其中导师400元,研究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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