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11-24 15:32:2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欢迎阅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工种,技能培训,电子行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

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3.01.07

【字 号】新计价费[2003]42 【施行日期】2003.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电子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计价费[2003]42 00三年一月七日)

自治区机械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核定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问题的函》(新机电办综字(2002)163)报告收悉,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将真空电子器件化学零件制造工等职业列入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复函>的通知》信人函(2002)166号文件规定,为推动自治区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使培训、考核规范进行,经研究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按原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9)46)规定执行。具体职业分类(按原材料消耗大小确定)及有关内容如下: 一、B类:

1、职业范围:无线电设备机械装调工、印制电路检验工、真空电子器件化学零件制造工、真空电子器件金属零件制造工、真空电子器件装配工、真空电子器件


装调工、半导体分立器集成电路装调工、液晶显示器件制作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电子用水制备工、电容器制造工、电声器制作工、高频电感器件制造工、磁头制造工、印制电路制作工、铅酸蓄电池制造工、原电池制造工、太阳电池制造工、电子设备装接工,雷达装配工、印制电路电镀和涂覆工、电极丝制造工、电子算空镀膜工、单晶片制造工、电阻制备器工、微波铁氧体元器件制造工、专用继电器制造工、接插件制造工、电子产品制板工、薄膜加热器制造工、碱性蓄电池制造工、热电池制造工、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电源调试工、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 2、职业技能培训费(B):单位:元/每人每课时 3、职业技能鉴定费(B):单位:元/人次 4、资格评定费(B):单位:元/人次 5、证书工本费:证书工本费10元。 二、C类:

1、职业范围:计算机调试工、无线电讯试工、雷达调试工。 2、职业技能培训费(C):单位:元/每人每课时 3、职业技能鉴定费(C):单位:元/人次 4、资格评定费(C):单位:元/人次 5、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三、教材费按标定书价收取,不得收取资料费。

四、各执收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后方可收费。

五、本通知自二00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99xG.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