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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布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四)
发布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案例1:杭州东辉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未备案且含有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权利的情况。
经杭州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杭州东辉置业有限公司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未备案,且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和排除购房人权利的内容,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杭州富阳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未签名的行为。
经杭州市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杭州富阳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时,存在房地产经纪人未签名的情况,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案例3:杭州和谐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客户收取意向认筹金
经杭州市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杭州和谐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客户收取意向认筹金,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海盐县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经海盐县市场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海盐县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且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房地产项目广告,违反了《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案例5:颐和地产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相关信息
经长兴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调查核实,颐和地产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公布和明示有关信息,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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