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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面临巨大威胁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中国目前和今后将长期受到这方面的巨大威胁。
一:中国是尚未完成统一的大国。
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每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联合国和它的成员国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联合国《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凡以局部或全部破坏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为目的之企图,都是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
台湾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统一,也是中国安全面临的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台湾问题核心是美国问题。美国长期以来干预台湾问题,保持两岸维持“不统、不独、不战、不和”的局面,将其作为遏制中国的“筹码”和围堵中国的前沿阵地。中美建交三十多年来,美国政府和国会仍然不断通过向台湾提供所谓防御性武器等做法,阻挠中国统一台湾的进程。
尽管形势不容乐观,但住过统一大业是不容妥协的。因为台湾已不是简单的中国内政问题,也不只是又关乎中华民族荣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所以统一祖国主权势在必行,而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做到:
第一,稳定国内政局及周边环境,做好随时武力收台的准备。在国内,大力加强军队建设,快速提升军事实力。只有当中国的军事实力强大到足以制服台独时,态度才有可能避免。必要时我们只好武力解决政权了。
第二: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能台独势力纵横下去,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反对台独势力,两岸和平发展才会渐行渐好。总之,我们支持一切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的事,坚决反对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统一的事。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我们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将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分出去。
二.中国与周边相关国家存在边界领土争议与海洋权益争端
目前,我国与周边相关国家在陆海边境仍存在着诸多争议,部分领土及海洋权益还被多方非法侵占和掠夺。
中印之间存在存在边界和领土争端。在我国陆地上未解决的3000多公里的边界问题中,仅中印之间就占1700公里,有8处较大争议区,涉及领土面积达12.55万平方公里。尽管双方举行了多伦谈判,并签署了在边界地区增加相互信任的措施协定,达成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但进一步制定解决边界问题的具体框架仍需要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其中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本世纪以来,海洋权益争端是威胁中国主权和安全的有一大因素。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38万多平方公里的内海以及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有65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小岛屿。中国的南海、东海、黄海是中国直面西太平洋的的“三海”。建国以来,我国“三海”权益不断受到有关国家的侵犯,我国与朝鲜、韩国、日本三国之见存在40多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域,其中,中日之见关于东海大陆架和钓鱼岛就有21万平方公里的争议,中朝在之间有7.3万平方公里争议区,中韩之间有1万平方公里争议区。在这些争议区域中,以东海大陆架、钓鱼岛问题和南海问题最为突出。
中日之间存在着东海大陆架和钓鱼岛争端问题。
我国是一个宽大陆架国家。东海大陆架位于中、日、韩三国之间,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东海大陆架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水产、石油、天然气以及稀有矿产资源。近年来,我国勘探人员先后在中国东海大陆架上发现了7个油气田。
日方说法:日本一直主张采用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日方所谓“本国大陆架”勘测的范围包括中国领土钓鱼岛、日本与韩国有争议的独岛等海域,总面积达6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的1.7倍。
中方立场:我国的态度是,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中日间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应该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两国海洋专属经济区分界线应在冲绳。
国际惯例:1969年2月,联邦德国与丹麦、荷兰就北海大陆架归属发生纷争。如果按中间线划分,联邦德国所得大陆架最少,但事实上北海大陆架多由联邦德国领土延伸出去。最后国际法院判决联邦德国胜诉,从而确立了领土自然延伸的原则。
钓鱼岛,全称“钓鱼台群岛”,倭人称其为“尖阁列岛”。 钓鱼岛群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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