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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考核办法
一、任务指标
1、各科室年内至少提报2篇调研报告.其中,在《中国粮食经济》、《齐鲁粮食》、《粮食》或者县委、县政府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 2、各科室年内至少提报16篇粮食工作信息(办公室至少24篇,自5月至12月).要求主题明确,特色鲜明,条理清楚,中心突出,工作有特点,文章有数字、有事例.其中,至少有1篇在县委办公室《信息》、或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上发表,至少有2篇或以上被市粮食局采用. 二、计分办法
1、在中央、省、市、县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撰稿人10分、6分、4分、4分.
2、在《信息》、《政务信息》上发表的,每篇奖撰稿人3分.年内没发表的科室,扣科室所有人员2分.
3、在《农村大众》、《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每篇奖撰稿人3分.
4、在《粮食》或者被市局采用,每篇奖撰稿人2分.年内没发表的科室,扣科室所有人员2分.
5、在《新闻》或者县纪检、宣传、政法等县内刊发的每篇奖撰稿人1分.上述1—5项可累计得分.
6、各科室每月提报信息2篇,办公室3篇,每月少提报1篇扣0.5分. 7、年内完成调研报告刊发任务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奖励5分.完成信息刊发任务的,奖励科室主要负责人5分. 三、稿件审报
各科室形成的稿件,由科室分管领导审核.重大问题、重要政策、工作思路举措、主要业务数字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报局办公室留存.若因稿件内容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被局党委问责的,该科室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扣除科室所有人员分5分.审核把关后,各单位、科室、个人可自行投稿. 四、考核原则
鼓励所有人员参与写作.提高刊发质量、鼓励精品稿件、得分上不封顶、体现多劳多得.依据被刊用稿件刊发层次,量化到各科室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局机关专职驾驶人员该项得分为本科室的平均分、在岗时间不超过半年的不参与考核).刊发内容为粮食部门业务工作或者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不在上述刊发范围之内但对推动全局工作或树立部门形象有较大积极影响的,以及被市粮食局采用的文学作品等,参照“计分办法的第三项”酌情加分.系统外人员撰写刊发的涉及粮食工作的稿件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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