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细则

2022-12-24 07:18:0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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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细则

交汇点讯刚刚,南京市教育局发布提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专门部署“双减”工作,南京市围绕中央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当前,社会培训机构正在有序复工复课,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南京家长请注意。

1.收费

202211日起,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大班型(35人以上)25/课时生、中班型(10-35人)40/课时生、小班型(10人以下)60/课时生,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收费全部纳入资金监管帐户管理,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

2.合同

培训机构在提供校外培训服务时,应与学生家长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长仔细查看合同印章是否与资质一致;不选择“培训贷”等信贷产品。

3.时间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4.资质

只有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标注有“学科类”的培训机构方可组织线下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5.安全

为了孩子的安全与健康,请家长务必选择经过复课验收合格,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房屋、防疫安全等方面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不去“无证无照”的非法机构;配合做好查验码、核酸证明等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今年2月以来,省体育局、省文旅厅、省科技厅已先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江苏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南京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也将纳入行业监管,提请家长关注并慎重选择。

南京市教育局呼吁家长: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不提前、不超额3个月)、不在任何培训机构非监管帐户缴纳费用,不让孩子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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