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东光司法所开展点名训诫暨扫黑除恶集中教育活动

2022-11-06 10:30: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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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东光司法所开展点名训诫暨扫黑除恶集中教育活动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春节期间的安全管控工作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行为,确保辖区稳定,东光司法所开展了点名训诫暨扫黑除恶集中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

教育活动中,司法局局长王立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节前训诫,司法局副局长李传国强调了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东光司法所所长刘宇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法》并向14名服刑人员下发了“春节警示令”“春节警示令”明确告知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在春节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监管要求,并重点强调了要远离和恶势力,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让社区服刑人员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晓所要履行的各项义务,进一步增强矫正人员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确保春节期间矫正监管工作安全。

《春节警示令》中明确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春节期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禁止未经请假离开大庆市区,有极特殊情况(家庭重大变故)需要请假,本人与监护人提前到司法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到司法局审批;

二、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禁止关机、不随身携带手机、将手机交给他人使用;

三、每天上午8:0011:00向东光矫正微信群发送“现场拍照”定位照片;

四、慎与他人来往,禁止接触对自己矫正不利的人;

五、慎参社会活动,禁止参与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六、远离黑恶势力,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七、履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要求完成各项矫正任务。

为进一步确保节日期间的和谐稳定,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违纪、重新犯罪,东光司法所还通过加强春节前集中警示教育、社区走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手段强化管控意识,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效能,确保服刑人员在春节期间不脱管、不漏管。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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