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教师评先实施方案

2022-12-27 06:29:2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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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教师评先实施方案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优、评先活动,减少人为因素的不当影响,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从而发挥其在学校管理的“正能量”,减少负面效应,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我校的教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优原则:

1、按考核程序操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提倡公开、公平的原则,努力选出先进典型,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

3、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合理,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二、领导小组:() 三、评优条件:

1.符合县局评先评优文件精神的教职员工 2.有重大突出贡献者优先评优;

3、上级部门下达的优秀指标,必须推选在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县级以上优秀个人原则上不连年推荐,学区优秀可连任。

四、评选要求

1、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优标准(不必细化为繁杂的分数),只要使评优可照章操作,同时全体教师又有明确的努力目标,能发挥评优的导向功能即可。

2、评优要分类化


评优评先时,把评优对象分为领导管理人员组、语数教师组、英科音体美等专职教师组、大龄教师组(女4550周岁以上)。各组的评优名额根据各组的人数占总评优人数的比例确定。

3、评优评先程序

自我评价。即对照学校评优要求标准,准备实绩材料,进行自评。

自我申报。在自评的基础上,对照评优标准,确定是否申报,申报时附上能证明自己实绩的材料。

③学生家长评价。即进行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设定基本底线,80%85%以上才能参加评优。

④教师评价。在公示申报评优教师实绩材料的基础上,或者请申报者书面陈述自己的绩效,由全体教师对申报评优教师进行测评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的10%,得出平均分,根据分数的高低,且按11.5的比例确定评优入围人员。

⑤职能部门评价。成立评优小组,对入围人员测评,并进行投票表决,按票数高低确定优秀和先进名单。

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 五、有以下情况者不能评优:

1、当年请事假两周以上,病假两月以上者; 2、学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受过处分者; 3、在上级督查中受通报批评者; 4、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学教研任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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