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欢迎阅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作者:刘永亮
来源:《办公室业务》 2016年第3期
【摘要】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把业已形成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到位,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
【关键词】党风廉政教育;反腐倡廉工作
在不断加强和深化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过程中,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和关键措施。在一定意义上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就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制度,以制度为载体来保障和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开展。
实践表明,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近些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随着党的十八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更重要的战略部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一定会加快推进。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能否把业已形成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到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准则办事,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论做什么工作,我们经常会提到制度。什么是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制定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对某些事情进行规范。而进行规范,就是要通过执行制度来实现。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则规范不成,形同虚设,制度建设也就成了表面文章。因此,抓好制度的执行,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同样,制度建设能否取得成效,也需要通过制度的执行来进行检验。一方面,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科学,制度是否可行,只有通过制度执行才能验证;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就是只有在执行过程中,制度的约束力才能表现出来,才能回归制度的本质,也才能谈论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建设。没有执行,何谈成效?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执行是决定成效的关键。
当前,在查处的各种腐败案件中,其犯罪和错误事实,均与已有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相抵触。有制度约束,但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人身上,约束没有落到实处。这里有多方面原因,但制度执行力不强是一个重要原因。试想,如果一部完备的制度,每一个环节都认真了,私利怎么会有机会去战胜公共利益?如果再完备的制度,形同虚设,那么,在某些人的私利面前,公共利益只能显得是那样的无奈。
因此,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和加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同时,是否提高制度执行力,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的方针。然而,真正落实这项方针,任务还很重。
当前,制度执行力不够的表现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容易得罪人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软”,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使制度变得灵活有余、刚性不足。二是涉及利益调整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味”,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松”,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先紧后松,时紧时松,搞“一阵风”,缺乏一贯性。四是规定原则笼统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空”,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以原则对原则、以抽象对抽象,不注重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造成这种情况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是思想上的抵触。制度规范了人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特别是对不可以做什么的规定,限制了人们的一些私利(当然,是不当私利),这必然要引起某些人的抵触,他们要通过种种手段与制度作对。特别是某些本身就是制度执行者的人,会对制度的执行设置障碍,使得制度成为某些情况下的谈资而不能得到落实。其次,是问责机制的缺乏。制度是对整体的要求。但是,腐败分子多是个体现象,窝案属个别现象。个别人出了问题,由当事人负责。虽然各级也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真正出了问题,相关人员“自我批评”多,实际问责少。因此,问责机制的缺失,使得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回避问题、掩盖矛盾,不能按照制度规定动真碰硬。再次,是监管工作的缺位。制度具有限制和约束的性质。制度的执行,主要靠人们的自觉和所在组织的管理。一旦两者均出现缺失,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保证制度的落实尤为重要。在某些地方、某些单位,虽然这种监督检查工作也在进行,但工作的力度显然不够,靠文件指导,靠开会检查,靠事后查办,使得制度只能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文件”。
因此,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尽管在这个过程中,面临的情况复杂,遇到的困难很大,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丝毫不能含糊,必须下真功夫、花大力气,扎扎实实去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只要我们认真去做了,提高制度执行力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是可以做好,也一定能够做好的。
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心。当前,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尽管制度执行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的重视,并且正在通过我们的工作来加以克服。特别是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推进,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备,随着执行制度的意识和氛围的不断增强,随着对违反制度行为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一定会大大加强起来,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因此,我们必须要树立这样的信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这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基石。
我们要有这样的责任。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是哪个人、哪个组织的事,而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制度执行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每个同志、特别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地去执行制度,这就会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大大加强。而作为制度执行者的部门和同志,就更要坚定地负起责任,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在执行制度时,不要“变软”,不要“变味”,不要“变松”,不要“变空”。因为在这里,不存在可变的任何理由。如果出现了“变软”之类的情况,那就不只是责任心的问题,而是一种态度问题。只要我们大家都负起了责任,制度就一定能够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2P7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