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

2023-06-28 23:37:2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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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劳社厅函[2005]112 【发布部门】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5.05.10 【实施日期】2005.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实施办

法的通知》的通知

(黔劳社厅函[2005]112 OO五年五月十日)



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实施办法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向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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