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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校外培训告全体学生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一年一度的暑假即将来临,这是孩子们与父母一起交流情感,共度温馨时光的好时机。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希望各位家长积极引导孩子自主、自律、合理地安排好暑期作息,深入生活,拥抱自然,参加各类艺术、科技、体育活动,培养兴趣,锻炼能力,增强体质,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地发展。
面对众多的校外培训机构,希望家长能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认真理性看待。如确需在暑假期间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的,家长应多听取孩子的意见,多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同时应选择有办学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以便切实保障教学质量。为了保障您孩子参加暑期校外培训的学习安全及合法权益,特将相关事宜向各位家长提醒告知如下。
一要确认办学资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且培训地址与《办学许可证》上登记的地址一致。截至目前,经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且年检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共计117家(详见附件),其它未经批准的各类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文化课程培训,家长需加以甄别。
二要理性消费。根据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等内容,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
60课时,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因此,家长在交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和退费办法等,切勿提前消费和超量消费。交费后应妥善保存发票和培训合同,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发票和培训合同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三要防范虚假宣传。个别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建议家长不轻信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和口头承诺,应仔细阅读培训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便日后双方发生消费争议时,根据合同依法维权。
四要拒绝违规教育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全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希望家长自觉抵制以应试为导向的超纲、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幼小衔接由幼儿园和小学协同合作、双向衔接,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任何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希望家长充分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不参与文化类课程幼小衔接培训。
五要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应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建议家长自觉引导孩子进行有益身心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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