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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企党建工作“三个结合”新思路
作者:曹见卫
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4年第6期
曹见卫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摘 要:针对当前外企党建工作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了加强外企党建工作需要坚持“三个结合”的新思路,即外企党组织要坚持政治性与服务性相结合,外企党员要坚持利益性与先锋性相结合,外企要坚持盈利性与公益性相结合。
关键词:外企党建;三个结合;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D26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8-0133-02
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企)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推进外企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扩大党的影响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放开程度的加深和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全国外资企业成立数量不断上升,外企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在党组织功能地位难明确,党建工作思想认识难统一,员工合法权益难保障的情况下,寻找解决外企党建工作问题的新思路显得尤为重要。
一、外企党组织:坚持政治性与服务性相结合
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性,明确外企党组织的政治地位,是开展外企党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外企党组织政治地位不明确,导致了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党建工作难以推进。201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其中,“政治核心作用”要求党组织把握政治发展方向,确保外企开展的各项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和凝聚外企职工群众。“政治引领作用”要求党组织引导外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监督外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外企形成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除了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外,中国共产党还应重视对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广泛细致的服务,凸显执政党的服务功能,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也在不断变化,对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和党员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坚持党组织的服务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服务员工,要切实维护工会在外企中的地位和作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帮助解决企业员工排忧解难,让他们在外企特殊的工作环境中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要耐心宣传我国的传统文化、政治制度以及企业党建制度,帮助外企协调和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跨文化党建互融机制,实现多元文化的全面沟通和良性互动。
坚持外企党组织的政治性与服务性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秉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
二、外企党员:坚持利益性与先锋性相结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利益性因素对于人的思想行为的支配作用更加突显出来。外企党员具有双重身份,一个是从事企业生产的劳动者身份,另一个是作为先锋队的共产党员身份。外企党员想要生存,就必须获得维系其生存的最基本生活资料。外企党员作为一个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自然公民,社会对其合情合法的利益需求要予以理解、支持和保护。在外企特殊的工作环境下,由于受到中外文化差异和政党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党员的政治地位难以像在公有制企业中那样得以重视。外企员工工作压力较大、工作强度较高、工作稳定性差等问题加重了外企党员的生活负担和心理压力,因此,必须合理引导外企员工的利益认知,有效处理好外企党员的利益矛盾,切实维护好外企党员的利益性需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身为先锋队的一份子,外企党员要肩负起自身的使命,积极承担党员的责任,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一方面,外企党员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理论素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止外国不良思想观念的诱惑和侵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外企党员要加强自身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水平,在实际工作中争做业务标兵,取得外方出资管理层的充分肯定,为其他企业员工树立先锋模范榜样。
坚持党员的利益性与先锋性相结合,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相结合的体现,也是坚持人民性与党性相结合的体现。把维护外企群众和党员的合法利益需求放在重要地位,有助于外企群众和党员处理好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有助于形成了“以员工发展推动外企发展、外企整体发展带动员工个体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外企:坚持盈利性与公益性相结合
盈利性是指企业获得利润的能力,外企管理运营的各个方面都必须围绕着利润最大化这一中心运转。外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成立运营,其目标是获取利润的最大化,为企业进行再生产提供持续性保障。保证外企的正常运营和合法盈利,对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加就业机会、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机关要加强对外企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外企的合法权益与地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诸多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之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社会化发展战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来拓展自身的市场空间和社会空间。不可否认,外企的盈利性与公益性在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矛盾,但是在可持续发展与精神文明发达的时代背景下,企业的盈利性目标与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存在着越来越多的统一性,两者逐渐从完全对立的状态发展为协调统一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外企追求自身盈利最大化,不仅包括短期盈利,更应包括对长期盈利的追求。外企在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之下,坚持公益性发展,一是能够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提升外企在市场竞争中的知名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赢得社会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认同,最终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长远的利益;二是增强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会增加企业的凝聚力与创造力;三是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在这个意义上,外企坚持公益性发展能够提升企业的盈利性。
坚持外企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相结合,是对外企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法地位的大力支持,也是对外企在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方面所做贡献的充分肯定。公益事业是高尚的社会事业,现代的公益事业已经具有社会化、经常化和规模化的特点。面对当前中国企业对于公益慈善投入不足的现状,外企开展公益事业能够为国内市场带来外国的公益理念与活动经验,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公益困境”,促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大朋.“两新”组织党建格局中的外企党建:特殊性、困境与对策[J].甘肃理论学刊,2013(4).
[2]刘莲香.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讲究利益性[J].理论界,2004(6).
[3]张自巧.论企业社会责任与盈利性目标的统一[J].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
(责任编辑: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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