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教育局补课公告》,欢迎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教育局补课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同时组织开展暑期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如拼音班、作文班、奥数班等)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从即日起,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培训。
三、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实际从事校外培训的无证无照“黑机构”,要立即停止办学。
四、对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有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
五、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工作的有关规定。
今后,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发现我市存在校外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0sb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