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

2022-10-22 10:51:2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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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 价值取向 全面保护 动态保护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

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保护城市文化产作为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是一个具有深远历史的大国,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是我文化遗产保护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从各方面了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概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护要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为原则,坚持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的保护方法;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再利用要和保护协调统一,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遗产在现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城市是历史文化发展的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中留下自己的痕迹,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极大的改变着城市的面貌。然而,城市的建设会忽略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文化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展开,关键是要让社会各界更好体味与认同它的价值,历史文化的价值同样蕴藏着巨大的财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应是城乡规划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成为历史化名城城市政府必要的政务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且,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了合理利用,达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协调统一。

一、 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内容也在不断地增添和丰富。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看,过去只有杰出的、在历史上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的建筑作品和艺术品才得到考虑。而现在,许多由于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历史时期的构造物及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的对象也被列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其次,从保护范围上看,作为保护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建筑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开始扩大到它周围的建筑环境、自然环境等;从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扩大到与历史文化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街区和城市。也就是说,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地段乃至城市的“全面保护”。从小的方面说,延伸到环境中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公园和街道的装饰小品和标志物等。 再次,从保护深度上看,文物建筑、历史地段和城市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原来都局限于物质方面,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但正如《马丘比丘宪章》所指出的:“一个城市的个性和特征是其形体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因而,除了物质环境以外,现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还需要保护具有浓郁地方民俗特色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发掘城市精神文明方面更广泛的内容。也就是说,从单纯建筑实体的保护演进到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都加以保护的综合概念。

此外,在保护方法及手段上,亦由过去单纯文物考古和建筑修复,演变为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综合行为,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更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保护者单方面的参与行为转化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群众。

二、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1、原真性

要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原先性、本来性、真实性的历史原则,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信息,整治要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原样,以求达到还其历史本来面目。

2、整体性

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特别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要保护其整体的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整体性还包含其文化内涵,形成的要素,如街区就应包括居民的生活活动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环境对象。

3、可读性

如果是历史遗物就会留下历史的印痕,我们可以直接读取它的“历史年轮”。可读性就是在历史遗存上应该读得出它的历史就是要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痕迹,不应该按人的想法去抹杀它,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是不符合可读性的原则。 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也是现阶段对我们最大的考验。

4、可持续性

保护历史遗存是长期的事业,不能急于求成。想一朝一夕的恢复几百年的原貌必然是在做表面文章。保护古城不仅是为了保存珍贵的历史遗存,重要的是留下城市的历史传统、筑的精华,保护这些历史文化的载体,从中可以滋养出新的有特色的建筑和城市来。

三、科学动态的保护观

1.现代科学的保护观

科学地保护文化遗产是通过对具体保护对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客观规律的保护方法的过程。建筑石窟寺、近现代建筑等借助于物质的实体传达了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生存的信息保护即是现代人对这些物质实体实施的干预,其目的是延缓物质实体的蜕变从而使历文化信息更真实完整、更长久地传递下去。

学科的综合、分化、再综合体现了科学技术进步的轨迹。新的科学突破和学科生长点往往发生在学科交叉点上。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样需要科学技术的手段和多学科的合作。

但是,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界仍然存在着学科割裂现象,参与遗产保护的学科门类较少,且多是单兵作战,这种现象制约了保护技术的提高和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在许多人眼里,历史学、考古学是文物保护行业的正宗,其他学科即便参与,往往只在局部的项目上。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其生存环境的多样性使得保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多学科参与合作。因此将现代科学“聚散共生”的概念引入文物保护领域,孕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学是十分必要的。

2“可逆性”原则

“可逆性”原则是动态保护观的最好体现。即在还不能够肯定现今所实施的保护方法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最科学最有效的时侯,应当采用最少干预与最简单的加固措施,以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例如,对考古发掘后的遗址,如果没有恰当的保护措施,就应当尽少地发掘和展示。

四、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再利用

1.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物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也是遗产地面临的普遍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把世界遗产当作发展经济的“金矿”,进行掠夺性开采和利用,结果使“遗产”受到伤害,甚至导致不可修复的破坏。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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