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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治安,防范,医院](/static/wddqxz/img/rand/big_17.jpg)
医院
治安防范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治安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xxxxxx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第二条 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实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依靠群众,群防群治。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 建立在院长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若干名负责全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工作。
第四条 严格实行分级管理。院、职能科室逐级设有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设立一名治安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第三章 逐级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第五条 院长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院长是法人代表,是医院的第一综治责任人,对医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传达贯彻执行国家、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指示,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管理的计划,做到目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落实。
3.组织实施逐级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4.组织建立健全医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亲自过问,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 分管院领导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指示。
2.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做到有研究计划、 有布置检查、有总结评比。
3.组织实施逐级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组织建立健全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消除各种隐患,完善治安防范设施。
5.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 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 指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院长的领导下,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支部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医院各部门落实治安管理规定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定期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分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5.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协助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各部门分管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1.接受院领导和农事保卫部布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部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细则,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到有记录,发现隐患,协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4.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门的安全防范设施。
5.对发生的案件和事故,及时报告医院,协助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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