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制度

2022-10-22 14:09:2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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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品质
1、目的:

为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公司质量管理提高生产效力,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公司销售部、行政部、研发部、生产部、品管部、采购课、仓库

3、权责:

31销售部负责明确客户的产品质量要求,并完整准确传达到研发部、生产部、

品管部、采购课等相关部门。

32研发部按客户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编制工艺图纸、质量标准及工艺流程路

线,并对量产图纸及相关定额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并加强工艺管理,做好工艺文件的控制、工艺更改控制及特殊工艺的控制,负责召开新产品产前会议,解决生产中所遇到的工艺品质异常。 33采购课依销售部所提供客户对产品的品质要求及研发部所提供的正确性工

艺文件(包括工艺图纸)要求,进行相关制造物料采购,且所采购物料务必符合公司制作要求,并对来料品质异常进行处理。

3.4仓库依据采购课所提供的《采购订购单》及供应商所提供的《送货单》/《交

货单》对所进购物料进行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并通知IQC依《品质检验管理程序》检验,入库保存分发。 35生产部门

35.1、依销售部所提供客户对产品的品质要求、研发部所提供的正确性艺

文件(包括工艺图纸)以及品管人员的首件封样对在制品进行严格 质量管控。

352、制程的质量把关实行首检、自检、互检、巡检,并遵循公司相关品

管理文件(工艺图纸/作业指导书/《品质检验控制程序》等)

3.5.3、制程中各工序必须以“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之客户”为原则进行生产

并做到“不制造不良品、不接收不良品、(包括原材料)不移转不良品”之原则(除经相关人员申请特采获准的不良品外)

3.5.4、制程中品质异常状况的发生处理

3.5.41、品管人员在首件复核、巡检、抽检发现异常有权责令该道工停止

加工生产,待问解决后方可继续加工生产

3542、各生产单位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加工,并对

不良品进行隔离标示,待找出异常原因并加以处理确认正常 后方继续加工生产

3.54.3、异常原因与相关部门联系时(如资材部、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

等),制造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加以解决,不得延误。 3.5.5生产部对所生产的产品品质负责,并对《品质异常处理回馈单》及时 12小时内)会签处理.

3.5.6生产单位对本单位的产品进行品质状态标示(产品标示处理)

3.6品管部

36.1、配合研发部,提议相关的工艺问题改善意见。 3.6.2、负责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监督与宣导。

核准: 编制:


363、负责品质管理作业流程方案等文件的编制、审核,并加以执行。 36.4、制程中、成品入库及来料(包括外协加工)的品质监督、首检复核(并封

样)、巡检、抽检(但有权拒绝对未作“产品品质状态”标示的产品进行任 何检验)

3.65、公司各质量信息的反馈与传递,对相关的品质异常作书面表达传递,并

加以跟踪处理。

366、做好每天的品质记录,并定期总结、分析、提报。

3.6.7、向生产部门通报品质状况,负责向行政部门提报违反工艺、品质纪律行为

的人予以处分。

3.6.8、按《品质检验控制程序》对外协加工产品及外购生产物料进行相关检验。 37行政

3.71。负责查核不良品责任是否落实,并执行不良责任人的经济处罚。负责督导

相关品质管理制度的执行。 4.0不良品的责任归属

41、因工艺图纸错误或设计不良及工艺路线错误而导致量产时生产不良品的,

责任由研发部负责.

42客户有特殊品质要求,但销售部未以书面传达至相关部门的,责任由销售

部承担。 43采购部门没有按工艺要求或客户要求所造成的不良由采购部门协同供应商

进行处理。

4.4生产部门未执行“首件检验、自检、互检”原则、未按品管人员封样产品

生产以及擅自将未经抽验产品转序所造成不良品,责任由生产部门承担。 4.5、因IPQC生产现场主管共同判断失误/错误(有争议性的外观品质问题除

)而致批量不良的,由该IPQC与该生产现场主管共同承担责任(IPQC承担30%,生产现场主管承担70%) 46品管人员检验或判定失误流出不良品(有争议性的外观品质问题除外)的,

责任由该品质管理人员承担,按相关条律处罚。

4.61、经品管人员抽检判定合格却仍有不良品的,不良品在允收水准之上一级的,

不追究责任;不良品数超出允收水准一级以上的,品管人员对超出允收水 准以上部分不良品承担责任。

47、虽属前道工序不良,原则上按“那道工序的问题,由那道工序处理”,

后道工序作业前未经自检,即实施本工序加工而导致的不良,责任由本道工序全部承担处理;但属后道工序自检项目之外的不良现象可不归本道工序而归属前道工序处理。

48、移转或装卸人员在搬运过程中所发生产品损坏的不良,责任由该移转或

装卸人员承担处理。后道工序损坏前道工序之产品不良,则责任由后道工序的相关人员承担处理。

49、以上责任务必落实到直接责任人。 50奖励:

5.1、一个月内没有出现不良异常的班组,该区域班组成员集体(包括班组长) 记嘉奖一次,由该区域课长提报,品管部主管监督。

5.2、对一个月内没有出现任何严重品质异常的作业人员,由班组长申报嘉奖。

核准: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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